Sunday, May 31, 2009

父母,是要作明燈

剛剛看完最近一集「星期日檔案」-「別了家的代價」,見到菲傭為了賺錢,和子女分離,當其中一個傭工說到很多特別的日子不能留在子女身邊,感到很難過,和自己的子女好像是陌生人,而和顧主的子女反而更熟;沒有母親在家,也引起很多家庭問題,例如其中一個年青人說沒有母親在旁,不知對錯。

這些事例都在警醒自己,父母就是子女的明燈,一生人,沒有什麼比好好照顧自己的子女,看著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,走在自己心目中的路上,更有意思。多留時間在子女身邊,到老時回頭望,如果一生將大部份時間在營營役役的為工作,和子女關係不好,到時就算將所有物質金錢來換跟子女的時間,也換不到,後悔也沒有用。看到菲傭用三分之一個月的薪金來買禮物給自己的兒子,為的是希望用金錢來修補和子女之間的關係,結果,或到子女也只是當自己是子女身邊的一個普通人,心裡很難受;同樣,如果香港的父母終日埋首於工作,將子女的照顧和教導交給別人,只在金錢上供給,跟著又同樣用金錢,希望修補關係,結果也只會和那些菲傭一樣。

金錢能令人過的生活舒適一點,但也許大部份人卻不明白,和子女一起時,金錢物質並不重要,或放不低名利;有錢,可以買到很多玩具,但孩子自己拿著玩,總比不上和父母簡簡單單的玩繪繪畫,在公園跑跑跳跳。玩具有一天會變舊,會被拋棄,在孩子心目中也未必得得起,但跟父母一起玩的時光,就會伴隨子女一生,到他們長大,成為他們子女的父母,他們會明白,父母在身邊的可貴,也同樣會以子女的成長為先,物質生活為次。

我也會想,有一天我女兒來問我,為什麼別人的孩子物質上可以那麼豐富,而她別沒有那麼豐富,所以我會在適當的時候,跟女兒說,她覺得和爹爹在一起開心,還是那孩子拿著名貴玩具,例如遊戲機,自己在玩開心,當她在羡慕別人拿著名貴玩具在玩,其實別人反而羡慕女兒有父母在她身邊。我也會找機會教女兒不要以物質作為衡量這個世界的方法,尤其是成功,開心,滿足等等,只為了物質過這一生,將自己的開心建基於和別人比較物質上的富有,是很沒意思的,也其實很痛苦的。